投资移民的税务规划

投资移民应该意识到,按照美国现行税法, 原则上持有绿卡或在美国停留183天的人都算居民。 这183天是以加权平均法计算的,当年日数除一, 前一年除三, 在前一年除六后相加超过183天就算居民, 所以只要每年在美国停留超过120天, 就成为税务居民, 就要纳税。

容易使新移民误触法网的五大海外资产和收入来源是:移民前已有的财产;海外亲人的赠与或遗产;到海外工作,如海归或拿到绿卡后还留在中国、台湾或香港;对海外投资,如拥有外国户头、房地产、股票、借款等;从事国际贸易,如在美国和外国都有公司,造成「关系人交易」问题。 

最近,中国大陆新富掀起美加移民潮,申请投资移民。很多申请人是以拥有大量中国上市公司股票、资产、或事业的先生当主申请人,拿到临时绿卡后,妻子和子女留在美国,自己留在中国大陆奋斗,成了空中飞人。这样的申请移民存在问题。美国税法规定,移民前增值未卖的财产,在移民后出售,以原来的成本(cost basis)而不是以拿到绿卡那天的市价当成本。增值税是以卖价减成本来计算增值,成本低,增值多,税就多。美国绿卡採用「登陆」制,亲身到美国报到才算,所以在申请绿卡或报到前,要先做税务规划。 

第一是把增值的财产在落地签证前先卖掉或赠与。亏钱的财产则留下来,等拿到绿卡以后再卖。在少数情况下,留下增值反而有利。移民前三年内把财产赠与给信託,也当成移民后第二天的赠与。 

第二是针对退休来美者。很多人拿到绿卡后急匆匆地办退休来美国,结果几十年辛苦赚来的退休金要在美国一次缴税。这些退休金在原居地往往是免税的,也没有外国税可以扣抵。因此,想办全退的人,在报到前要办好退休手续,如此可以不缴美国税。如果来不及,那麼领月俸,税率低。千万不要一面领退休金不报税,一面在美国当穷人领社会救济金 ( SSI),抓到是「双重犯罪」。 

第三是在移民搬到美国后三年内卖自住宅,如此可以享受个人25万(夫妇50万)的自住宅增值免税的优惠。如果拿到绿卡后没搬来美国,还继续居住在原住宅,就没有三年的限制。如果準备把自住宅留待去世后传给子孙,也不必匆匆卖房。 

第四是「只要绿卡不要税」。投资移民时,以不赚钱、财产少的配偶当主申请人,另一有钱的配偶当眷属。当空中飞人的中国籍配偶每年不要在美国居留超过120天,就可以选择当「合约国非居民」,在美国境外的资产和收入都可以不必在美国报税和缴税。 

第五是「合法避税」,即利用免税、所得税条约、和外国税扣抵 (foreign tax credit)等租税优惠来减税。如果已到美国报到而来不及规划,那麼只能用这个方法。一般而言,从税率比美国高的国家来,原居地缴的税比美国高,外国税扣抵可以免掉全部或大部分美国税。所得税条约也可使税率降低。